2011年9月17日 星期六

Ch. 1 The role go grammar in language teaching



牛刀小試(問題與思考):在閱讀本篇之前,請看看下面的觀念你是不是同意?
  1. 如果學生要把英文學好,他們需要被給予很仔細的文法規則。
  2. 當小孩在習得他們的第一語言時,他們不需要學習文法規則,所以成人也不需要。
  3. 如果學生有足夠的機會練習使用語言,他們就不需要學習文法。
  4. 對學生而言,察覺語言的文法資訊是有幫助的。
  5. 讓學生了解文法事實(grammatical facts)是老師能做的一件事,但是在課室裡面的許多其他的活動像是閱讀、聽力以及訓練熟悉度的活動也是同等重要的。

我們將在接下來的幾章看到很多的展演和練習文法的技巧。有一些我們給學生做的文法資訊活動事非常顯性的;另一些則非常隱性的。這兩種概念有什麼差異性呢?

隱性與顯性

隱性語法教學就是將語法點隱藏起來不讓學生知道,直駛他們還在學語言。學生可能在做資訊填補活動或是就由教科書做有關文本的活動,但學生被帶到文本當中而不直接接觸文法,而在他們習得或練習語言時,他們不需特別留意語言的文法事實。

顯性的語法教學是指教學者真的提共給學習者文法規則和解釋,也就是文法是被開放地被提出的。有些技巧在展示新的語言時是非常隱性的,像是老師在解釋現在簡單式的問句需要把用到助動詞do和does。在第四章我們會看到許多問題解決和探索式的練習,這會鼓勵學生去考慮到一些文法的細部資訊。

顯性語法教學直接且開放的講述語言的語法;而顯性語法則是讓學生在一種語言下學習(work),希望他們多多少少在淺意識吸收到一些語法資訊,讓他們能夠用全方面的方式習得語言。

哪種教學法是最好的呢?我們應不應該只有練習語言而希望文法在學生上消失?一或是我們有時候要把語法點提出來讓學生了語法的特點呢?我們應該完全教文法嗎?

減量的文法教學
近幾年我們已將重心從文法教學轉變,老師們把焦點放在其他的議題上,像是學生如何學語言或是他們想說什麼語言,並創造了一種新的教學方法「溝通式教學法」。溝通式教學法的兩大重點為(a)教授語言的功能(b)使用溝通活動。總括這些議題,在「學習」和「習得」已有分界。

語言的功能
有些人認為教語法未必幫助學習語言,就像是學習be動詞後還是不會介紹自己。使用語言是為了展演一些特定的功能,像是邀請、道歉、介紹、提議、表達喜好等等。我們應該教授「功能」,而非文法。
當然,問題就在於「用來表達功能的句子」就是由文法的元素所構成的。在簡單的介紹中,必須用到be動詞和代名詞的觀念,而針對只有語言功能教學的課程來說,會出現學生必須懂文法來展示它的功能,但通常不教文法。

有一個總體的體悟(feeling)就是學生一定需要學習如何展示語言的功能,但他們也需要一點文法基礎。現代課程常常教文法結構然後讓學生使用此結構來來作為一部份的功能式對話。例如用一個對話教未來式,通常都用新的結構來問出新的句子。之後新的架構就能被合併吸收為功能式的(意見)交換。

溝通活動
一個溝通式教學法的主要影響「只讓學生展演操練或投入控制練習(controlled practice)或許不足夠幫助牠們這些英語學習上站的住腳。」已經被了解了。其他像是讓他們自由地或是從牠們既有的語言來進行聽說讀寫的活動也是需要的。也就是說,在學生在課室使用語言來進行溝通時一定要有「情境」,而不只是練習語言。

溝通式的活動有很多優點:有趣、給學生機會使用語言、讓老師和學生知道他們學的好不好、他們給予老師和一般老師一個學生在課堂上般安排的機會。

當然,問題就是到底要學多少?有些人爭論說所有的活動都要跟此有關,然而大多數的老師認為這類的活動只能在站課程的一個部分。

習得和學習
大多數的孩子都在習得而非被教授語言。他們似乎聽了很多語言,用淺意識而非思考的方法來逐漸地學,直到最後能有效率的使用母語。那些去另一個國家並住下來卻沒有上語言課的人或多或少也都是這類的方式做習得。既然這樣,或許,我們完全不需要教語言。假設我們讓學生接觸很多牠們能夠懂大概(或是比他們語言程度高出一些的)語言,習得將會成功的發生。

如果這是最適當的語言活動,那對教師來說有何意義?是否老師的工作就是提供牠們正確方式的語言接觸:他們不用教,學生也不用學。

結論:文法所適合的位置?
顯性和隱性的語法教學都對在課堂的文法教學扮演很重要的地位,同樣的,溝通式的活動、聽說讀寫的活動、或是直接針對與研習的的活動
也都有不同的目的且都是有效的。此外,外語教師應該懂得不同的學生對布農的教學法和教學技巧也會有不同的反應。我們也察覺到不同方法對不同募得的活動會是有效的。

總括來說,
初級:做多一點結構或功能性的教學及練習,少一點自由式的溝通活動(雖然著重閱讀和聽力的部份)。教學語法有可能完全是隱性的,因為要讓他們盡可能練習和使用語言。

中級:平衡改變,融入多一點溝通式活動,少一點語法教學。此階段語法學習則更顯性,當學生學到更高階的文法時,他們能主動的去研讀文法(參照第四章)

高級:讓學生面臨各種語法點,且輸入的語言會超出他們語言能力。不僅能幫學生更顯意識的習得語言,也對未來的語法教學先預習、打下基礎



問題與討論:
  1. 你能想到什麼語言的功能?如果可以的話,選出一個並列出許多種能表現(展演)的方式。
  2. 看一本你所知道的教科書並找出一個溝通活動。你覺得他會如何幫學生學習或習得英文?你覺得會花多久的時間?
  3. 請舉出一個在初級程度的隱性語法教學和一個中及的顯性語法教學。你可以在這本書找也可以用自己的例子。
  4. 在看一次這章開始時的問題與思考。哪個論點是你現在最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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